工作动态
2019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体工作人员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全面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归集业务方面:截止10月底,全市共有2458个单位、145839名职工和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市当年新建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27个,新参加缴存职工和个人5106人,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95%以上。当年归集公积金15.3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5.44%。其中:临河归集6.88亿元,五原县归集1.33亿元,乌前旗归集1.85亿元,乌中旗归集1.39亿元,乌后旗归集1.18亿元,杭锦后旗归集1.74亿元,磴口县归集1.01亿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156.49亿元。
贷款业务方面:截止10月底,全市当年为3804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12.6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数的105.5%。其中:临河发放贷款9.76亿元,五原县发放贷款0.54亿元,乌前旗发放贷款0.48亿元,乌中旗发放贷款0.34亿元,乌后旗发放贷款0.27亿元,杭锦后旗发放贷款1.03亿元,磴口县发放贷款0.23亿元。公积金贷款总额135.12亿元,累计贷款余额为65.39亿元,个贷率达到86.32%。
提取业务方面: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1.03亿元,其中:临河提取5.32亿元,五原县提取0.98亿元,乌前旗提取1.11亿元,乌中旗提取0.69亿元,乌后旗提取0.85亿元,杭锦后旗提取1.39亿元,磴口县提取0.69亿元。全市累计提取总额达到80.74亿元;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93.38%。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快清理历史数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清理内容和数量。
从2019年4月份开始,我中心按照“双贯标”要求,结合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建设的需要,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相关科室和管理部负责实施,对业务信息系统内的历史数据(包括归集、提取、贷款、财务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清理,截止10月底共清理历史数据16556笔。通过清理历史数据进一步完善了业务信息系统数据的规范性、合规性,确保了数据统计的完整和正确性。
二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行展及开展网上业务办理内容及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直连情况。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建金[2016]14号),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本着经济适用、稳定可靠、安全高效、多样化、可扩展、方便办事群众等原则,分别建设了1、门户网站:为缴存单位、职工及社会公众提供综合性、交互式信息服务,信息发布交流窗口;2、网上业务大厅: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及相关单位,覆盖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实现业务在线办结和结算;3、自助终端: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业务查询、证明打印、业务受理等服务;4、服务热线:12329全国住房公积金专用服务热线,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受理、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人工服务和自助服务;5、手机短信:12329全国住房公积金专用服务短信,提供政策宣传、信息查询、业务通知、身份验证等服务;6、手机客户端: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综合性、交互式服务;7、官方微信: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快速发送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业务文本、音频、视频和图片,提供综合性和交互式服务等对外服务渠道。
按照《关于规范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直连上线工作的通知》(建金服函〔2018〕162号)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制定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直连》实施方案。经过1个多月的开发、测试,最终由住建部审核后,于8月28日顺利上线,截止目前接连系统上线运行正常,解决了过去职工往返奔波、手续繁杂、时间过长等问题,提高了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实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业务信息的接续,有利于转入地中心及时为职工提供贷款、提取等相关服务,使住房公积金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三是“开展电子化稽查工作”及整改落实内容情况。
我中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和《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19]29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业务管理的规范和历史数据质量,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资金运行安全,下发了《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巴住公发[2019]45号),通知内容里分别对加强组织领导、核查风险患疑点、整改落实等相关事宜作了明确的要求。截止目前为止共整改落实33大类,其中,归集共16大类,已修改6大类;贷款共12类,已修改7大类,财务共5大类,已修改1大类。
四是“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制度和采取的措施。
按照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的通知》(建金[2016]124号)要求,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信息信息管理的安全,以及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健运行,结合《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等保》的要求,我中心健全并制定了相关的信息规章制度,并于9月25日通过了自治区公安厅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三级的认证。
(一)采用U盾方式保护系统数据与登陆安全
为提高业务系统安全与保密性,以及整个系统登录的安全合规,留下各用户对系统操作的痕迹。按照《住房公积金信息建设导则》(建金[2016]124号)要求,我中心对现有业务信息系统的登陆方式进行了改造升级,所有业务信息系统的用户只能通过U盾并结合帐户密码登陆,使用原有简单的帐户密码无法登陆,由系统管理员控制所有用户的登陆模式,彻底解决业务信息系统的身份安全识别问题,确保每笔数据的真实唯一性,从源头上堵住了骗提骗贷资金风险的漏洞。
(二)采用云桌面终端将内外网进行隔离确保网络与数据安全。
自2017年“双贯标”业务信息系统建成以来,每天会有大量的线上业务资金通过住建部结算平台进行实时的交易结算,为保证网络、结算和业务数据的安全性,提升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高运效运行,我中心目前正在建设云桌面信息项目。通过建设云桌面,实现对用户操作业务信息系统动作与痕迹的统一管控,确保每笔业务数据与结算资金的合规、合法,有效遏制住骗提骗贷资金现象的发生。并且还实现内外网安全的有效隔离,阻断内外网混用的现象,实现数据的加密传输,从而保证中心各项业务结算资金的安全性,降低数据外泄的风险。
五是精简归并银行帐户工作进展情况。
我中心新系统于2017年9月11日正式上线运行,财务全部统一结算,资金调拨全部为线上运行。旗县管理部撤销了当地的资金结算帐户,目前中心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立了公积金存款专户及委托贷款专户共8个,在中行开立增值收益存款专户1个,完全符合《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的相关要求。
六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今年,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操作,规范操作流程,提升我中心业务水平,加强职工业务能力,积极推进“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我中心共举办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培训会6次。分别是:3月日举办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培训会;3月28日举办业务系统培训会;6月26日举办公积金大厅办事服务标准化培训会;7月12日举办提取业务标准培训会;7月88日举办电子稽查培训会;8月21日举办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培训会。
三、建立住房公积金长效机制,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加强资金监管和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已经成为我中心最重要的工作。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实现资金零风险目标,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管理工作。一是重新修订了《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全面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切实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重新制定了《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责任制》和《规则制度》,充分发挥了职能科室的作用,实现住房公积金高效运转,避免各种风险产生。三是全面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稽核审计科通过视频监控及信息系统对各网点前台归集、贷款业务、财务管理等实时监控,同时每月对各管理部和各科室进行实地稽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避免管理风险。四是实行各管理部日常经费支出统一报帐制度,结余结转资金,全额上缴市中心统一帐户。五是印发《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密码管理规定》,从源头上为了加强风险管理,强化保密工作,提高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保障业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业务数据安全,防止黑客攻击和用户越权访问,防止保密信息的丢失、泄漏或破坏,建立科学、规范的信息系统密码管理规范。
二是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营运效益。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监督工作,严肃财务工作纪律,主要制定了以下措施:一是各管理部设立资金支付岗,人员受市中心财务科和管理部双重管理,避免了既办业务又拨付资金的安全隐患。二是重新制定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务印章、网银、支票使用管理制度》、《资金存储管理制度》和《定期存款管理办法》。三是制定《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方案》,与商业银行实行按月对账制度,定期考核,与服务手续费相挂钩,避免了资金运营风险。
三是加强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随着贷款额度的逐年加大,防止出现逾期贷款过多现象,我们制定了《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实施办法》,从贷款审批、预售商品房的风险、贷款征信的风险、房屋他项权证的风险和逾期贷款的风险方面进行了责任划分,建立了贷款逾期预警机制,将逾期贷款的催收和处置措施细化为:关注贷款(逾期1-2期)、次级贷款(逾期3-5期)、可疑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并分别制定了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