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一、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中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人的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信息。
二、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中心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涉及本人的以下第 项业务时,有权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打印、保存本人的信用信息:
1、审核偿还商业贷款、购房为原因的提取业务。
2、审核本人贷款以及对所发放的贷款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3、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以及对所担保业务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三、如果贵中心超出本授权书范围进行数据报送和查询使用,则贵中心应承担与此有关的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人业务结清之日止。
四、若本人在贵中心业务未获批准办理,本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信用报告及与查询目的相关的其他资料等无须退回本人。
五、本授权书内容与相关业务的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无论相关合同在本授权书之前或之后签署,均应以本授权书的内容为准。但相关合同条款明确约定是针对本授权书内容所做修订的除外。
本人声明: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贵中心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授权、承诺和声明。
本人姓名: 证件名称及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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